第四十一期季刊

 我們人生存在世間上,不一定要有信仰,但是一定不能不相信因果。俗語說:「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」,如ㄧ粒瓜種,種下地裡,只要沒有意外的損礙,總有一天會拙芽長大而開花結果,而且所結的果子,ㄧ定是瓜,不會是豆,這種道理就叫做「因果」。
 我們的思想行為也是ㄧ樣,只要曾經做過,不管是善是惡,都會獲得其應得的後果。譬如我們做了一件利益大眾的善事,不只受到社會的讚譽,政府的獎勵,也能獲得種種好的果報。如果我們做了損害別人的惡事,就要受法律的責罰,也會得到種種惡業的果報。
 業報因果的第一原則就是自作自受,我們現在的苦樂,就是過去行為的後果,並不是什麼神的賞罰。

經書裡面告訴我們,因果的報應有三種:

一、順現受業:即是此生造業,此生受報。
二、順生受報:此生造業,來生受報。
三、順後受報:此生造業,要到二生之後才受報。

 因此我們生活當中,離不開造因受報。我們希望將來能夠得到更好的生活,就得從現在的思想行為改造起,依照佛教的道理努力去改惡行善,就能創造自己的美好未來。